以前,我的繪畫風格以唯美、浪漫為主。因為對我而言,畫畫是自娛娛人的事,總希望見到的這幅畫的人,能夠產生愉悅的共鳴。因此真正悲傷時我是不畫畫的。


我不喜赤裸裸表現“醜陋”的繪畫,即使是名家的作品,看了覺得頭疼時,也不會勉強自己繼續觀賞下去。


記得有次去台北市立美術館,走進其中某位畫家作品的展館時,因為作品給我的感覺太震撼,甚至難受得站不住腳,只待了幾分鐘,我就落荒而逃了。

其實我很清楚,做為一個創作者,只表現唯美,那是遠遠不夠的。只是,我覺得把心理的陰暗面,毫不保留地呈現出來給觀者,也是「不道德」的。也許畫出來之後,畫家大人你心裡是舒坦了,但別人見了,卻難過地想去死,這不是造孽嗎?(這種畫,就掛在自家牆上得了)

因此這段期間我在思考一種新風格,如何在美麗與醜陋之間找到平衡點。(天秤座的臭毛病發揮到淋漓盡致,就是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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